淋巴瘤化疗后是否需要放疗需根据病理类型、分期及治疗效果综合判断,部分患者需联合放疗巩固疗效或处理局部病灶。
霍奇金淋巴瘤对放疗敏感,早期患者化疗后若存在残留病灶或原发大肿块,通常建议辅助放疗降低复发概率。非霍奇金淋巴瘤中,侵袭性亚型如弥漫大B细胞淋巴瘤在化疗达到完全缓解后,一般不常规放疗,但原发中枢神经系统或睾丸淋巴瘤等特殊部位肿瘤可能需补充放疗。惰性淋巴瘤若化疗后局部病灶持续存在,可考虑低剂量放疗控制病情发展。放疗范围需严格限定,避免对心脏、肺等重要器官造成放射性损伤。放疗剂量通常为20-36Gy,分10-18次完成,具体方案由肿瘤放射科医师评估制定。
儿童淋巴瘤因生长发育考虑,放疗应用更为谨慎,仅在高危或复发情况下采用。老年患者或合并心肺疾病者需权衡获益与副作用,可能选择调强放疗等精准技术减少并发症。复发难治性淋巴瘤若符合条件,可在二线化疗后桥接放疗为移植创造条件。放疗期间需每周监测血常规,出现骨髓抑制时需调整剂量或暂停治疗。现代放疗技术如质子治疗可进一步降低周围组织受量,但费用较高且普及有限。
淋巴瘤患者治疗后应保持均衡饮食,适当补充优质蛋白和维生素,避免生冷食物。康复期需定期复查血象、影像学及肿瘤标志物,观察有无远期并发症如继发恶性肿瘤。适度进行有氧运动增强免疫力,但避免剧烈运动导致疲劳。出现不明原因发热、体重下降或淋巴结肿大时需及时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