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体正常体温范围是36.1-37.2摄氏度,36.5摄氏度属于正常范围。体温受测量部位、时间、年龄等因素影响,口腔、腋下、直肠等不同部位的测量值存在差异。
临床常用腋下体温作为参考标准,正常范围为36.0-37.0摄氏度。清晨基础代谢率较低时体温可能偏低,下午至傍晚因活动增加可能升高0.5摄氏度左右。婴幼儿因代谢旺盛体温较成人略高,老年人因基础代谢减慢可能偏低。女性排卵期受孕激素影响体温可上升0.3-0.5摄氏度。运动后、餐后或情绪激动时可能出现暂时性体温升高,但通常不超过37.5摄氏度。
体温测量需注意环境温度适宜,腋下测量时应保持5分钟以上,避免刚沐浴或剧烈运动后立即测量。电子体温计需定期校准,水银体温计使用前需将汞柱甩至35摄氏度以下。若多次测量体温持续低于36摄氏度或高于37.3摄氏度,或伴随畏寒、出汗、乏力等症状,建议及时就医排查甲状腺功能异常、感染、自身免疫性疾病等潜在问题。
日常可通过适量饮水、保持规律作息、穿着透气衣物等方式维持体温稳定。冬季注意保暖避免长时间暴露于寒冷环境,夏季避免空调直吹导致体温调节失衡。体温异常波动时建议记录测量时间、部位和伴随症状,为医生诊断提供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