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尿病患者建议每6-12个月检查一次眼底,实际频率需根据血糖控制情况、病程长短、是否合并视网膜病变及全身并发症等因素调整。
1、血糖控制良好血糖稳定达标且无视网膜病变者,可每年检查1次。需持续监测糖化血红蛋白水平,维持空腹血糖低于7mmol/L。
2、病程超过5年无论血糖是否达标,病程较长者建议每6个月筛查。长期高血糖会加速微血管损伤,早期视网膜病变可能无症状。
3、已出现视网膜病变非增殖期病变需3-6个月复查,增殖期病变需1-3个月评估。可能伴随视物模糊、飞蚊症等症状,需配合荧光造影检查。
4、合并其他并发症伴有肾病、高血压等全身并发症时,建议缩短至3-6个月检查。全身血管病变会加重眼底损伤,需多学科协同管理。
除定期眼底检查外,应严格控制血压血脂,避免剧烈运动诱发眼底出血,出现突然视力下降须立即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