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产并非仅针对死胎,适应症主要包括胎儿严重畸形、母体健康威胁、妊娠并发症及计划外妊娠终止等。
1、胎儿异常经产前诊断确认胎儿存在致死性畸形或严重染色体异常时需引产,如无脑儿、18三体综合征等,可通过米非司酮联合米索前列醇等药物终止妊娠。
2、母体疾病妊娠合并重度子痫前期、心脏病失代偿期等威胁孕妇生命的情况需终止妊娠,治疗需在控制原发病基础上使用缩宫素等引产药物。
3、妊娠并发症完全性前置胎盘大出血、未破裂型宫外孕等危急情况可能需紧急引产,需根据病情选择药物或手术方案。
4、社会因素因强奸、乱伦等非意愿妊娠在法定孕周内可实施引产,须严格遵循国家法规并配合心理干预。
引产属于医疗干预手段,须由专业医生评估指征并选择适宜方案,术后需关注生理恢复与心理疏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