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血压出血性脑卒中的治疗原则主要包括控制血压、降低颅内压、止血治疗、预防并发症和康复治疗。高血压出血性脑卒中通常由长期高血压导致脑血管破裂引起,表现为突发头痛、呕吐、意识障碍等症状。
1、控制血压:
急性期需迅速将血压控制在安全范围,避免继续出血。常用降压药物包括乌拉地尔、尼卡地平等静脉制剂,后续可过渡到口服降压药如氨氯地平、缬沙坦等。降压过程需平稳,避免血压波动过大。
2、降低颅内压:
脑出血后常伴随颅内压增高,需使用甘露醇、高渗盐水等脱水剂减轻脑水肿。严重者可考虑脑室引流或去骨瓣减压术。监测意识状态和瞳孔变化对评估颅内压至关重要。
3、止血治疗:
对于凝血功能异常患者,可酌情使用止血药物如氨甲环酸。但多数高血压脑出血患者凝血功能正常,不推荐常规使用止血药。需定期复查头部CT观察血肿变化。
4、预防并发症:
重点预防肺部感染、深静脉血栓、应激性溃疡等常见并发症。早期活动肢体、使用质子泵抑制剂、必要时抗凝治疗都是重要措施。密切监测生命体征和实验室指标。
5、康复治疗:
病情稳定后尽早开始康复训练,包括肢体功能锻炼、语言训练、吞咽功能恢复等。康复过程需循序渐进,结合针灸、理疗等辅助手段。长期随访评估神经功能恢复情况。
高血压出血性脑卒中患者出院后需严格管理血压,建议低盐低脂饮食,每日食盐摄入不超过5克,多食用富含钾的蔬菜水果如香蕉、菠菜。适度进行有氧运动如散步、太极拳,每周3-5次,每次30分钟。戒烟限酒,保持情绪稳定,定期复查血压和头部影像学检查。家属应学习基本护理知识,协助患者进行日常康复训练,注意预防跌倒等意外发生。建立健康档案,记录每日血压和用药情况,复诊时供医生参考。
眼外伤需根据损伤类型和程度采取针对性处理,基本原则包括防止二次伤害、及时就医评估、控制感染风险、促进组织修复和预防并发症。常见处理措施有冲洗清洁、冷敷止血、避免揉眼、使用抗生素眼药水和佩戴保护眼罩。
1、冲洗清洁:
化学物质或异物进入眼睛时,立即用大量生理盐水或清洁流动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冲洗时翻开上下眼睑确保彻底清洁。酸性或碱性物质灼伤需持续冲洗直至就医,避免使用中和剂以免产热加重损伤。冲洗后勿自行取出嵌入性异物,防止造成角膜二次划伤。
2、冷敷止血:
钝挫伤导致的眼睑血肿或结膜下出血,可用无菌纱布包裹冰袋间断冷敷10-15分钟,间隔30分钟重复。冷敷能收缩血管减少出血,但需避免直接压迫眼球。若出现视力模糊、复视或剧烈疼痛需立即停止冷敷并急诊处理,提示可能存在眼球破裂或眶骨骨折。
3、避免揉眼:
任何类型眼外伤后都应禁止揉搓眼睛,机械性摩擦可能加重角膜上皮脱落或使异物嵌入更深。儿童患者需特别注意约束双手,可临时佩戴硬质眼罩。角膜擦伤患者常出现畏光流泪,可佩戴墨镜减轻刺激症状。
4、药物干预:
开放性损伤需预防性使用广谱抗生素滴眼液如左氧氟沙星、妥布霉素,每日3-4次。剧痛者可短期应用表面麻醉剂如丙美卡因,但不超过24小时以免掩盖病情。深层损伤或污染伤口需注射破伤风抗毒素,合并葡萄膜炎时需加用散瞳药。
5、保护观察:
轻度外伤处理后应佩戴金属或塑料眼罩24-48小时,睡觉时尤其需要防护。密切监测视力变化、眼压升高和前房积血等迟发症状,化学伤患者需在24小时内复查角膜染色。所有穿透伤、眼球破裂及视力骤降病例均需紧急眼科手术干预。
眼外伤后应保持清淡饮食,多摄取富含维生素A的胡萝卜、菠菜促进角膜修复,避免辛辣食物刺激黏膜。恢复期减少手机电脑使用,外出佩戴防紫外线眼镜。进行球类运动时建议佩戴防护目镜,从事电焊、木工等职业需规范使用防护面罩。若出现突然眼红、视物变形或闪光感应立即复诊,警惕视网膜脱离等继发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