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调整生育政策允许生育二胎,但禁止非医学需要的引产,主要基于人口结构优化、生育权保障、医疗伦理维护、法律规范约束等多方面考虑。
1、人口结构优化放开二胎政策旨在应对老龄化问题,通过增加新生儿数量改善人口年龄结构,非医学引产可能导致政策目标落空。
2、生育权保障禁止非医学指征引产是对胎儿生命权的保护,符合国际人权公约对生命权的普遍定义。
3、医疗伦理维护医疗机构需遵循《母婴保健法》规定,非医学需要的终止妊娠手术违反医疗伦理基本原则。
4、法律规范约束《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明确规定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
建议有生育计划的夫妇做好孕前咨询,医疗机构应严格掌握终止妊娠医学指征,共同维护生育政策实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