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力衰竭通常分为四级,依据纽约心脏病学会分级标准,主要有Ⅰ级、Ⅱ级、Ⅲ级、Ⅳ级。
1、Ⅰ级:
患者日常活动不受限,体力活动无不适症状,属于最轻微的心力衰竭阶段。
2、Ⅱ级:
患者体力活动轻度受限,休息时无症状,但日常活动后可能出现呼吸困难或疲劳。
3、Ⅲ级:
患者体力活动明显受限,轻微活动即可引发症状,休息后可缓解,属于较严重的心力衰竭阶段。
4、Ⅳ级:
患者无法进行任何体力活动,休息时仍有症状,活动后加重,属于最严重的心力衰竭阶段。
心力衰竭患者需定期复查,遵医嘱调整治疗方案,同时注意低盐饮食并避免过度劳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