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引产的情况主要有胎儿严重畸形、妊娠合并危及生命的疾病、胎死宫内、孕妇存在严重妊娠并发症等。
1、胎儿严重畸形经产前诊断确诊胎儿存在无脑儿、严重先天性心脏病等致死性畸形时,需终止妊娠。建议在三级医院进行引产手术,术后需心理疏导。
2、母体高危疾病妊娠合并重度子痫前期、HELLP综合征等可能危及孕妇生命时,需及时终止妊娠。治疗需多学科协作,引产后仍需原发病治疗。
3、胎死宫内确诊胎儿宫内死亡超过4周未自然排出需引产。需完善凝血功能检查,可选择米非司酮配伍米索前列醇药物引产。
4、妊娠并发症完全性前置胎盘大出血、胎盘早剥等严重并发症需紧急引产。需备足血源,必要时行剖宫取胎术终止妊娠。
引产术后需注意观察出血量,遵医嘱使用抗生素预防感染,加强营养补充优质蛋白,1个月内避免盆浴及性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