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力衰竭的分级主要依据纽约心脏病学会心功能分级标准,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四个等级。
患者有心脏病但日常活动不受限,普通体力活动不引起过度疲劳、心悸或呼吸困难。
体力活动轻度受限,休息时无症状,但一般体力活动会引起疲劳、心悸或呼吸困难。
体力活动明显受限,休息时无症状,但轻微活动即出现明显症状。
任何体力活动都会引起不适,休息时也有心衰症状,完全丧失活动能力。
心衰患者应注意低盐饮食,限制液体摄入,遵医嘱规律服药并定期复查心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