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合并乳腺癌是否保留胎儿需根据癌症分期、孕周及患者意愿综合评估,早期乳腺癌可在严密监测下继续妊娠,中晚期需权衡母婴安全优先治疗癌症。
肿瘤局限且孕周较大时,可采取保乳手术或新辅助化疗,胎儿监测无异常可继续妊娠,需定期进行超声检查和肿瘤标志物追踪。
肿瘤扩散或孕早期发现时,终止妊娠有助于开展放疗、靶向治疗等完整方案,延迟治疗可能导致癌症进展威胁母体生命。
孕晚期发现可考虑提前剖宫产后再行抗癌治疗,孕12周前需评估胎儿存活概率,化疗药物在孕中期后使用相对安全。
需产科、肿瘤科、新生儿科共同制定方案,评估胎儿畸形风险及母体预后,必要时进行遗传咨询和内分泌治疗调整。
建议立即至三甲医院乳腺肿瘤专科联合产前诊断中心就诊,完善PET-CT和羊水穿刺等检查,个性化选择治疗路径时需签署知情同意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