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斑狼疮患者备孕需在病情稳定6个月以上,由风湿免疫科与产科医生联合评估,主要关注疾病活动度、抗磷脂抗体检测、药物调整及妊娠风险评估。
需监测抗双链DNA抗体、补体水平等指标,确认无肾脏、中枢神经系统受累等严重器官损害,疾病活动指数SLEDAI评分建议控制在4分以下。
妊娠期禁用甲氨蝶呤、来氟米特等致畸药物,可替换为羟氯喹、小剂量泼尼松等相对安全药物,免疫抑制剂需在孕前3-6个月完成替换。
抗SSA/Ro、抗SSB/La抗体阳性者需加强胎儿心脏监测,抗磷脂抗体阳性患者需预防性使用低分子肝素预防血栓。
孕早期每4周复查免疫指标,中晚期每2周随访,通过胎心监护、超声多普勒等密切监测胎儿生长状况及胎盘功能。
备孕期间保持规律作息,避免日晒诱发皮疹,每日补充叶酸400-800微克,妊娠期需严格控制血压血糖,出现蛋白尿或血小板下降需及时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