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视手术后通常不建议立即热敷眼睛。术后早期热敷可能影响伤口愈合或增加感染风险,恢复期后是否热敷需根据个体恢复情况由医生评估决定。
近视手术后1周内禁止热敷,此时角膜处于修复期,热敷可能导致局部血管扩张或伤口水肿。
术后1-3个月需避免自行热敷,部分患者可能出现干眼症状,需通过人工泪液等医疗手段缓解。
术后3个月后经眼科医生检查确认恢复良好者,可遵医嘱采用低温热敷缓解视疲劳,温度需控制在40℃以下。
存在角膜炎、青光眼等并发症的患者禁止热敷,可能加重炎症或眼压升高。
术后应严格遵循医嘱进行护理,保持用眼卫生,避免揉眼或外力压迫,定期复查评估恢复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