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视力测定主要通过视力表检查、验光仪检测、调节功能评估、眼底检查等方法完成。
1、视力表检查
使用标准近用视力表,在33厘米距离辨识不同大小的视标,记录最小可辨认行数。
2、验光仪检测
通过电脑验光仪或综合验光台进行屈光检查,测量眼睛在近距离的屈光状态。
3、调节功能评估
采用调节幅度测量、调节灵敏度测试等方法,评估眼睛对近距离物体的聚焦能力。
4、眼底检查
通过裂隙灯显微镜或直接检眼镜观察眼底结构,排除器质性病变导致的近视力异常。
建议定期进行视力检查,保持良好的用眼习惯,避免长时间近距离用眼导致视疲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