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产后清宫时间一般为1-2周内,实际时间受到妊娠周数、子宫恢复情况、出血量、感染风险等因素影响。
妊娠10周内流产者建议术后1周内清宫,妊娠周数较大者需延长至2周,胚胎残留物较多时需及时处理。
子宫收缩不良或复旧延迟时需推迟清宫,通过超声评估内膜厚度小于8毫米可考虑手术。
持续出血超过月经量或有大血块排出时需紧急清宫,少量淋漓出血可观察3-5天。
出现发热、腹痛、脓性分泌物等感染征象时,需先控制感染再行清宫术。
术后需卧床休息3天,1个月内禁止盆浴及性生活,遵医嘱使用抗生素预防感染,定期复查超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