肾病综合征患者在病情稳定、肾功能正常的情况下可以生育,但需在孕前、孕期及产后严格监测肾功能及血压变化。
1、病情评估孕前需由肾内科医生评估疾病活动度,24小时尿蛋白定量应控制在1克以下,血清白蛋白水平需接近正常,血压稳定在130/80毫米汞柱以内。
2、药物调整备孕前6个月需停用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等致畸药物,激素维持量应控制在泼尼松每日10毫克以下,免疫抑制剂需替换为孕期相对安全的环孢素。
3、孕期监测妊娠期间每2周监测尿蛋白、血肌酐和血压,出现子痫前期征兆需及时干预,孕28周后需增加胎儿生长超声评估频率。
4、分娩管理建议在三级医院进行分娩,自然分娩为首选方式,但合并严重高血压或胎儿窘迫时需考虑剖宫产,产后需继续监测肾功能6个月。
建议计划怀孕前3个月开始补充叶酸,孕期保证优质蛋白摄入但避免过量,适度进行散步等低强度运动,产后哺乳期间仍需在医生指导下调整用药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