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产产妇若无伤口感染或并发症,产后2-3天可淋浴;剖宫产产妇需待伤口愈合后7-10天再洗澡,具体需结合恢复情况决定。
顺产后若会阴无撕裂或侧切伤口愈合良好,体温正常且体力允许时,可选择温水淋浴。水温控制在38-40摄氏度,时间不超过10分钟,避免盆浴以防逆行感染。清洗时避开会阴伤口区域,使用温和无刺激的沐浴产品,浴后立即擦干身体并更换清洁衣物,注意保暖预防受凉。产后初期洗澡建议有家属陪同以防晕厥,同时观察有无头晕乏力等不适症状。
剖宫产产妇因腹部存在手术切口,需待敷料拆除、伤口无渗血渗液且愈合良好后再洗澡。术后7天内可用温水擦浴清洁身体,重点擦拭颈后、腋下等易出汗部位。若出现伤口红肿热痛、异常分泌物或发热等情况,应延迟洗澡并及时就医。恢复期间避免用力搓洗切口周围皮肤,沐浴后使用医用碘伏消毒伤口并保持干燥,必要时覆盖无菌敷料。
产后洗澡需根据分娩方式、伤口恢复及个人体质综合判断,保持皮肤清洁有助于预防产褥感染。无论顺产或剖宫产,均应避免空腹或饱餐后立即洗澡,选择白天体力较好时进行。若出现恶露异常增多、伤口疼痛加剧或持续发热等症状,应立即停止洗澡并就医检查。哺乳期需注意乳房清洁,洗澡后及时补充水分和营养,维持良好休息促进身体康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