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宜用温开水送服的药物主要有含酶类药物、活菌制剂、糖浆类药物、舌下含服药物以及部分中药冲剂。这些药物可能因水温过高导致药效降低或失效。
1、含酶类药物:
胃蛋白酶合剂、胰酶片等含酶类药物遇高温易变性失活。酶作为蛋白质在40℃以上会逐渐失去催化活性,影响消化功能辅助效果。建议使用凉开水或常温水分次送服,避免与热水同服。
2、活菌制剂:
双歧杆菌三联活菌散、枯草杆菌二联活菌颗粒等微生态制剂含活性菌群。水温超过40℃会灭活益生菌,建议用低于37℃的温水或牛奶冲服。活菌制剂需与抗生素间隔2小时服用。
3、糖浆类药物:
急支糖浆、复方甘草合剂等止咳糖浆依靠粘稠药液覆盖咽部黏膜起效。热水送服会稀释药物浓度,降低局部保护作用。服药后30分钟内应避免饮水以保持药效。
4、舌下含服药物:
硝酸甘油片、速效救心丸等需舌下含化的药物,通过口腔黏膜直接吸收入血。用水送服会经消化道分解失效,必须置于舌下待其自然溶解。
5、中药冲剂:
小柴胡颗粒、感冒清热颗粒等含挥发性成分的中药,高温会加速芳香物质挥发。建议用60℃以下温水冲化,部分需先加少量冷水调匀再加热水。
服药时应注意不同药物的特性要求,除控制水温外,部分药物需空腹服用以利吸收,某些抗生素则需与食物同服减轻胃肠刺激。建议详细阅读药品说明书,服药后保持直立姿势15-30分钟,避免立即卧床。特殊剂型如肠溶片、缓释片不可掰开服用,出现异常沉淀或变色时应停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