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体酮保胎一般需要服用至妊娠10-12周,实际用药时长受到胚胎发育情况、孕酮水平、既往流产史、出血症状等因素影响。
1、胚胎发育通过超声检查确认胚胎存活且发育正常后,可逐渐减量停药。若存在胚胎停育需立即停药并清宫。
2、孕酮水平血清孕酮值持续低于15ng/ml需延长用药,达到25ng/ml以上可考虑减量。需每周监测直至指标稳定。
3、流产史既往有2次及以上自然流产者,建议用药至孕16周。地屈孕酮或黄体酮注射液可作为选择药物。
4、出血症状先兆流产出血停止后仍需维持用药2周。阴道用黄体酮凝胶可减少全身副作用。
用药期间避免剧烈运动,定期复查孕酮及B超,出现腹痛加剧或出血量增多需及时复诊调整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