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甲状腺功能检查最佳时间为孕8周前、孕12周、孕20周左右,实际时间受到孕前甲状腺疾病史、孕期症状变化、实验室检查结果、医生评估建议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1、孕前筛查有甲状腺疾病史或高危因素的女性应在备孕期完成甲功筛查,妊娠后需立即复查。孕前异常者需在医生指导下调整药物剂量。
2、孕早期检查所有孕妇应在孕8周前完成首次甲功检测,重点监测促甲状腺激素和游离甲状腺素水平。此时胎儿甲状腺未发育完全,依赖母体激素供应。
3、孕中期复查孕12周进行二次筛查,孕20周左右需根据前两次结果决定是否复查。甲状腺激素需求在孕中期达到高峰,亚临床甲减孕妇需重点监测。
4、动态调整存在甲状腺结节、抗体阳性或服用左甲状腺素的孕妇,需根据症状每4-6周复查。产后6周应再次评估甲状腺功能状态。
建议孕妇避免空腹采血,检查前无须停用甲状腺药物,日常注意碘盐和海产品适量摄入,发现颈部增粗或体重异常波动应及时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