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内障手术时机需根据视力下降程度及晶状体混浊情况综合评估,多数患者视力低于0.5或影响日常生活时建议手术。
1、视力评估当最佳矫正视力低于0.5或出现明显视物模糊、眩光等症状,经眼科检查确认晶状体混浊为视力下降主因时可考虑手术。
2、混浊程度通过裂隙灯检查评估晶状体核硬度分级,Ⅲ级以上核性混浊或皮质大面积混浊影响眼底观察时,通常具备手术指征。
3、全身条件患者需满足血压控制在160/100mmHg以下,空腹血糖低于8.3mmol/L等基本条件,全身状况稳定方可耐受手术。
4、特殊需求驾驶员、画家等对视力要求高的职业人群,或存在双眼屈光参差导致视疲劳者,可适当放宽手术指征。
术前需完善角膜内皮计数、眼轴测量等检查,术后遵医嘱使用左氧氟沙星滴眼液预防感染,避免揉眼及剧烈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