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水过少通常指妊娠晚期羊水量少于300毫升。羊水量的评估主要通过超声检查,实际诊断需结合孕周、胎儿状况及临床症状综合判断。
1. 诊断标准超声测量羊水指数小于5厘米或最大羊水池深度小于2厘米时提示羊水过少,对应羊水量一般低于300毫升。
2. 孕周影响妊娠晚期正常羊水量约800-1000毫升,孕37周后生理性减少,但低于300毫升即为异常。
3. 测量方法羊水量的精确测量需通过超声计算羊水指数,单一羊水池深度测量可能存在误差。
4. 临床意义羊水量低于300毫升可能增加胎儿窘迫、畸形及围产期并发症风险,需加强胎儿监护。
孕妇发现胎动异常或子宫增长缓慢时应及时就诊,通过超声监测羊水量变化,必要时进行胎心监护及产科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