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49天内进行药物流产较为合适。药物流产的时间窗口主要受孕囊大小、孕妇健康状况、药物敏感性、既往孕产史等因素影响。
超声检查显示孕囊直径小于25毫米时适合药流,过大可能导致不全流产。
患有严重贫血、哮喘或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者需谨慎评估。
对米非司酮或前列腺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既往有异位妊娠或子宫手术史者需排除禁忌。
药物流产后需遵医嘱复查,两周内避免剧烈运动并观察出血情况,出现发热或持续腹痛应及时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