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肝大三阳患者在病毒载量高或未规范治疗时不建议哺乳,经抗病毒治疗且病毒载量低时可遵医嘱哺乳。
1、病毒载量高母亲血液中乙肝病毒DNA载量超过一定数值时,乳汁可能存在传染风险,需暂停哺乳并接受抗病毒治疗,常用药物包括替诺福韦、恩替卡韦等核苷类似物。
2、未规范治疗未经抗病毒治疗的乙肝大三阳患者,病毒复制活跃程度较高,哺乳可能导致新生儿感染,建议完成抗病毒疗程后再评估哺乳可行性。
3、乳头破损哺乳期间出现乳头皲裂或出血时,血液中的病毒可能通过伤口传染给婴儿,需立即停止哺乳并做好局部消毒处理。
4、婴儿未免疫新生儿未完成乙肝疫苗全程接种及乙肝免疫球蛋白注射时,缺乏有效抗体保护,应暂停哺乳直至完成免疫程序。
哺乳期间定期监测病毒载量,婴儿出生后12小时内完成联合免疫,哺乳前后清洁乳头,出现口腔溃疡时暂停哺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