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通常通过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确诊妊娠期糖尿病。妊娠期糖尿病的诊断标准主要有空腹血糖、服糖后1小时血糖、服糖后2小时血糖三项指标,需结合孕妇的临床症状和病史综合判断。
1、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是诊断妊娠期糖尿病的金标准。孕妇需空腹8-14小时后,饮用含75克葡萄糖的溶液,分别检测空腹、服糖后1小时和2小时的血糖值。空腹血糖超过5.1毫摩尔每升,或1小时血糖超过10.0毫摩尔每升,或2小时血糖超过8.5毫摩尔每升,任意一项异常即可确诊。该试验通常在妊娠24-28周进行,对于高危孕妇可能提前至妊娠早期。
2、空腹血糖检测空腹血糖检测是筛查妊娠期糖尿病的初步手段。孕妇需在禁食8小时后测量静脉血糖,若空腹血糖超过5.1毫摩尔每升,提示可能存在糖代谢异常。但单纯空腹血糖升高不能确诊妊娠期糖尿病,需进一步做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确认。部分孕妇可能仅表现为餐后血糖升高,空腹血糖正常,因此不能仅依赖空腹血糖排除诊断。
3、随机血糖检测随机血糖检测可作为妊娠期糖尿病的辅助诊断方法。孕妇在任何时间点测量静脉血糖超过11.1毫摩尔每升,并伴有典型糖尿病症状如多饮多尿,可初步考虑妊娠期糖尿病。但随机血糖易受饮食、运动等因素影响,特异性较低,确诊仍需依靠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该方法更多用于孕期常规产检中的初步筛查。
4、糖化血红蛋白检测糖化血红蛋白反映近8-12周的平均血糖水平,正常值低于6.0%。虽然糖化血红蛋白超过6.5%可诊断普通糖尿病,但不推荐作为妊娠期糖尿病的主要诊断依据。妊娠期血容量增加和红细胞寿命缩短可能导致糖化血红蛋白假性降低,影响判断准确性。该指标更多用于评估妊娠期糖尿病患者的长期血糖控制情况。
5、临床症状评估医生会结合孕妇的临床症状进行综合判断。典型表现包括不明原因体重增长过快、羊水过多、胎儿偏大等。有妊娠期糖尿病高危因素如年龄超过35岁、肥胖、糖尿病家族史、既往巨大儿分娩史的孕妇更需密切监测。部分孕妇可能出现多饮多尿、反复外阴阴道感染等非特异性症状,但这些表现缺乏诊断特异性,不能替代实验室检查。
确诊妊娠期糖尿病后,孕妇应定期监测血糖,保持合理饮食和适度运动。饮食上建议选择低升糖指数食物,控制碳水化合物摄入量,增加膳食纤维和优质蛋白。运动方面可进行散步、孕妇瑜伽等低强度有氧运动,每周至少150分钟。血糖控制不佳时需及时就医,在医生指导下使用胰岛素治疗。定期产检监测胎儿发育情况,预防妊娠期并发症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