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疗次数不一定是30次,实际次数受到肿瘤类型、分期、治疗目的、个体差异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1. 肿瘤类型:不同肿瘤对放疗的敏感性差异较大,如鼻咽癌通常需要25-35次,而乳腺癌保乳术后可能仅需15-25次。
2. 临床分期:早期肿瘤可能采用短程大剂量放疗(如5-10次),中晚期肿瘤多采用常规分割放疗(20-35次)。
3. 治疗目的:根治性放疗通常需要25-35次,姑息性放疗可能仅需5-10次以缓解症状。
4. 个体差异:患者年龄、身体状况及放疗副反应程度可能影响总次数调整,部分患者需中断或延长疗程。
具体放疗方案需由肿瘤放射治疗科医生根据病情制定,治疗期间应定期复查评估疗效和耐受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