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维彩超后通常需要根据孕周和个体情况安排后续检查。
四维彩超一般在孕20-24周进行,主要用于排查胎儿结构异常。完成该检查后,孕28-32周需进行胎儿生长发育超声评估,监测胎儿大小、羊水量及胎盘位置。孕34周后建议每2周进行胎心监护,评估胎儿宫内状态。妊娠糖尿病筛查未通过者需定期监测血糖,存在高危因素的孕妇可能需增加超声检查频次。对于四维彩超发现异常的情况,医生会根据具体问题建议无创DNA、羊水穿刺等进一步检查。
孕期应保持规律产检,遵医嘱完成各项检查,日常注意营养均衡和适度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