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状腺结节一般建议6-12个月复查一次,实际复查间隔受到结节性质、大小变化、症状发展、高危因素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1. 结节性质良性结节可每12个月复查超声,疑似恶性或未明确性质者需缩短至3-6个月复查,必要时进行细针穿刺活检。
2. 大小变化结节增长超过2毫米/年或出现形态改变需提前复查,稳定无变化的结节可适当延长复查周期。
3. 症状发展新发声音嘶哑、吞咽困难或颈部疼痛等症状应立即复查,无症状者按常规周期随访。
4. 高危因素有颈部放射史、甲状腺癌家族史或TSH异常者需每3-6个月复查,同时监测甲状腺功能。
复查期间应避免颈部受压,保持均衡饮食,控制碘摄入量在每日150微克左右,规律作息有助于甲状腺功能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