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心脏病五个月可能出现心悸、气短、下肢水肿等症状,严重者可发生心力衰竭或胎儿缺氧。病情发展通常经历代偿期、失代偿期、终末期三个阶段。
1. 代偿期:心脏通过加快心率、增强收缩力维持供血,表现为活动后轻微气促,休息可缓解。建议减少盐分摄入并定期监测血压。
2. 失代偿期:心脏功能逐渐衰竭,出现夜间阵发性呼吸困难、持续水肿。可能与妊娠高血压或先天性心脏病有关,需遵医嘱使用地高辛、呋塞米等药物。
3. 终末期:发生急性肺水肿或心源性休克,伴有胎动减少。需紧急住院治疗,必要时终止妊娠。二尖瓣狭窄等器质病变患者风险更高。
妊娠合并心脏病患者应每周产检,每日左侧卧位休息,出现呼吸困难或胎动异常立即就医。控制体重增长并避免情绪激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