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流残留物直径小于20毫米且无活动性出血时通常无须清宫。
药流后子宫内残留物的大小是决定是否需要清宫的关键指标。残留物直径在10-20毫米之间且无感染迹象时,可遵医嘱使用益母草颗粒、新生化颗粒等药物促进排出,同时配合适当活动帮助子宫收缩。若残留物直径小于10毫米,多数能随下次月经自然排出。观察期间出现发热、持续腹痛或出血量超过月经量需立即就医。残留物超过20毫米或合并感染时,需考虑超声引导下清宫术避免引发宫腔粘连。
药流后应保持会阴清洁,两周内禁止盆浴和性生活,定期复查超声确认宫腔恢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