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甲减一般4-6周复查一次,实际复查间隔受到甲状腺功能波动、孕周变化、药物剂量调整、合并症控制等因素影响。
1、甲状腺功能波动妊娠期促甲状腺激素水平会随孕周动态变化,尤其在孕早期和孕晚期波动明显,需缩短复查间隔至4周。
2、孕周变化孕12周前建议每4周复查,孕中晚期可延长至6周,但双胎妊娠或既往甲减控制不佳者需维持4周复查。
3、药物剂量调整左甲状腺素钠起始治疗或剂量调整后2-4周需复查,稳定后孕早期每4周、孕中晚期每6周检测。
4、合并症控制合并甲状腺抗体阳性、子痫前期或妊娠糖尿病者,需结合产科情况每2-4周联合监测。
日常需保证碘盐和优质蛋白摄入,避免空腹服用左甲状腺素钠,定期监测胎动变化并及时反馈产检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