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后一般建议在孕6-8周进行首次B超检查。B超检查时间主要与检查目的有关,包括确认宫内妊娠、评估胚胎发育、核对孕周等。孕早期B超通常选择经阴道超声,孕12周后可改为经腹部超声。
孕6-8周进行B超可清晰观察到孕囊、卵黄囊及胎心搏动,此时能有效排除宫外孕等异常情况。若出现阴道流血、腹痛等症状需提前检查。部分月经不规律的孕妇可能需要延迟至孕9周左右才能通过B超确认胚胎活性。
孕11-13周需进行NT检查测量胎儿颈项透明层厚度,这是早期唐氏综合征筛查的重要指标。孕20-24周需完成系统超声检查,全面评估胎儿结构发育。孕晚期B超主要用于监测胎儿生长指标、羊水量及胎盘位置。
孕妇应遵医嘱按时进行产前检查,避免不必要的重复B超。检查前需适当憋尿以提高经腹部超声的清晰度,检查过程中保持放松状态。若有阴道出血、胎动异常等情况应及时就医复查,不可自行推迟检查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