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后一般需要进行5-6次B超检查,具体时间分布在孕6-8周、孕11-13周、孕20-24周、孕28-32周、孕37-40周。实际检查频率需根据孕妇个体情况及医生建议调整。
1、孕早期确认首次B超通常在孕6-8周进行,主要确认是否为宫内妊娠、胚胎数量及胎心搏动情况。此时检查可排除宫外孕等异常妊娠状态,并为后续产检建立基线数据。经阴道超声能更早观察到孕囊结构。
2、NT筛查孕11-13周需完成颈项透明层检查,通过测量胎儿颈部液体厚度评估染色体异常风险。此次超声需结合血清学筛查,是产前诊断的重要节点。检查对胎儿体位要求较高,可能需要重复进行。
3、大排畸检查孕20-24周进行系统超声筛查,全面评估胎儿各器官发育情况。此次检查能发现大部分结构畸形,需由经验丰富的超声医师操作。检查时间较长,建议提前预约并保持膀胱适度充盈。
4、生长评估孕28-32周通过超声监测胎儿生长发育指标,包括双顶径、腹围、股骨长等参数。可发现胎儿生长受限或巨大儿倾向,同时评估胎盘位置及羊水量。多普勒超声能检测脐动脉血流情况。
5、产前评估孕37-40周进行最终评估,确定胎位、估计胎儿体重及制定分娩方案。对于高危孕妇可能增加检查频次,如妊娠期高血压或糖尿病孕妇需每2-4周监测一次。过期妊娠者需每周进行生物物理评分。
孕期超声检查采用声波成像技术,目前尚无证据显示诊断剂量超声波会对胎儿造成危害。但建议在医生指导下按需检查,避免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摄影。检查前无须空腹,穿着宽松衣物便于暴露腹部。若出现阴道流血、腹痛等异常症状应及时就医,可能需临时加做超声检查。每次检查后应妥善保管报告单,便于医生对比分析胎儿发育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