撕脱性骨折3周后一般不建议走路,需根据骨折部位、愈合程度及医生评估决定。撕脱性骨折是肌肉或肌腱牵拉导致骨块分离的损伤,过早负重可能影响愈合。
撕脱性骨折后3周能否走路主要取决于骨折的稳定性和愈合进展。若骨折位于非承重部位如手指、尺骨茎突,且经X线检查确认骨痂形成良好,医生可能允许部分负重活动,但仍需佩戴支具保护。此时行走应使用拐杖分担体重,避免完全负重,时间控制在5-10分钟,每日不超过3次。康复期间需配合冷敷、抬高患肢及口服接骨七厘片等药物促进愈合。
若骨折位于承重部位如踝关节、第五跖骨基底部,或存在移位、软组织损伤严重等情况,3周时通常禁止负重行走。过早负重可能导致骨块移位、延迟愈合甚至畸形愈合。此类患者需严格制动4-6周,通过石膏或行走靴固定,定期复查X线观察愈合情况。部分患者需联合超声波治疗或低频脉冲电磁场刺激加速骨修复。
撕脱性骨折恢复期间应保持高钙饮食,每日摄入300-500毫升牛奶或等量豆制品,适量补充维生素D3滴剂。康复训练需在医生指导下进行,初期以踝泵运动、等长收缩为主,6周后逐步增加抗阻训练。若出现患处肿胀加剧、持续疼痛或皮肤发绀,应立即停止活动并就医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