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流产可以选择药物流产,但需由医生评估妊娠情况、子宫状态及既往流产史后决定。药物流产适用于孕49天内的早期妊娠,主要药物为米非司酮联合米索前列醇。
1、孕周评估孕周超过49天或胚胎发育异常时,药物流产失败率增高,需考虑人工流产手术。超声检查可明确实际孕周。
2、子宫条件存在子宫畸形、疤痕子宫等情况可能影响药物流产效果,需通过妇科检查评估子宫收缩能力及出血风险。
3、既往流产史重复药物流产可能增加宫腔粘连概率,尤其首次药流不全者需谨慎选择。医生会结合既往流产并发症史综合判断。
4、禁忌症筛查严重贫血、哮喘、肾上腺疾病等患者禁用流产药物。需完善血常规、凝血功能等检查排除用药禁忌。
流产后建议卧床休息2-3天,1个月内禁止性生活及盆浴,按时复查超声确认流产效果,出现大出血或发热需立即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