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36天左右可以遵医嘱进行药物流产。药物流产适用于早期妊娠,通常需在医生指导下使用米非司酮、米索前列醇等药物,并严格监测出血量与妊娠组织排出情况。
1、适用条件孕周≤49天且经B超确认宫内妊娠,无药物禁忌症如肾上腺疾病、哮喘等。
2、用药方案常用药物组合为米非司酮联合米索前列醇,前者阻断孕激素,后者促进子宫收缩排出妊娠物。
3、风险控制需在正规医疗机构进行,警惕大出血、感染或流产不全等并发症,必要时需清宫手术干预。
4、后续随访用药后1-2周需复查超声确认宫腔无残留,监测血HCG下降情况,评估流产完全性。
药物流产后应避免剧烈运动,注意会阴清洁,补充优质蛋白和铁剂,2周内禁止盆浴及性生活,出现发热或持续腹痛需及时复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