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胎通常需要清宫处理,但具体方式需根据孕周、母体状况等因素决定,主要处理方式有药物流产、清宫手术、自然排出观察等。
1. 药物流产孕周较小且无感染迹象时,可使用米非司酮联合米索前列醇促进胚胎排出,用药后需密切观察出血及组织排出情况。
2. 清宫手术孕周超过12周或药物流产不全时需行清宫术,包括负压吸引术和钳刮术,手术可避免残留组织导致感染或大出血。
3. 自然排出观察部分早期胎停可能自然流产,需监测HCG下降情况及超声复查,若两周内未完全排出仍需干预。
4. 个体化处理合并凝血障碍、感染者需先纠正基础疾病;完全性前置胎盘等特殊情况可能需介入栓塞后手术。
建议及时就医评估,术后注意休息并补充铁剂,1个月内禁止盆浴及性生活,定期复查超声及HCG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