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产后盆底康复治疗建议在产后6周至3个月内进行,具体时间受分娩方式、盆底损伤程度、个体恢复情况及症状严重程度影响。
1、分娩方式顺产女性建议产后6周评估后开始康复,剖宫产女性若无并发症可提前至产后4周,但需结合伤口愈合情况。
2、盆底损伤出现压力性尿失禁或盆腔器官脱垂者需尽早干预,轻度损伤可在产后42天启动,重度损伤需在医生指导下制定方案。
3、恢复差异存在慢性咳嗽、便秘等腹压增高因素者应推迟治疗,高龄或多次分娩者恢复较慢需延长准备期。
4、症状进展产后持续漏尿或下坠感明显者应立即就诊,无症状者也建议在产后3个月内完成基础筛查。
康复期间应避免提重物及剧烈运动,配合凯格尔运动训练,治疗期间出现阴道出血或疼痛需暂停并复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