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久了的植物油是否能吃需根据具体储存情况判断,未出现酸败变质时一般可以食用,若出现异味、颜色加深或黏稠则不建议食用。
植物油在密封避光、阴凉干燥的环境中保存时,氧化速度较慢,开封后6-12个月内通常可安全食用。这类油脂未接触高温或水分,酸价和过氧化值未超标,炒菜或凉拌时仍能保持原有风味和营养价值。日常可通过观察油体是否澄清透明、闻有无哈喇味进行初步判断,建议优先使用玻璃或不锈钢容器分装储存。
若植物油储存超过18个月或长期暴露于阳光、高温环境,可能出现油脂酸败。表现为油色发暗、口感苦涩、加热时泡沫增多,此时会产生醛类、酮类等有害物质,食用后可能引发恶心、腹泻等胃肠不适。尤其花生油、葵花籽油等含多不饱和脂肪酸的油类更易变质,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使用。
建议购买小包装植物油并在瓶身标注开封日期,存放时远离灶台等热源。对于轻微变质的油脂,即使高温加热也无法分解有害物质,不可再用于烹饪。若误食变质油后出现持续腹痛或呕吐,需及时就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