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性放射性肺炎的诊断原则主要有临床表现评估、影像学检查、病史采集、排除性诊断。
1、临床表现:典型症状包括干咳、呼吸困难、低热,多出现在放射治疗后2-12周,肺部听诊可闻及湿啰音。
2、影像学检查:胸部CT可见照射野内磨玻璃影或实变影,病变范围与放射野分布一致,后期可能出现纤维化改变。
3、病史采集:需明确近期胸部放射治疗史,记录放射剂量、照射范围及时间,同时排查其他肺部疾病史和用药史。
4、排除性诊断:需通过病原学检测排除感染性肺炎,结合肿瘤标志物鉴别肿瘤进展,必要时行支气管肺泡灌洗辅助诊断。
确诊后应暂停放射治疗,严格监测血氧饱和度,保持呼吸道湿润,避免剧烈运动加重缺氧症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