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牵引主要适用于骨折复位、关节脱位矫正、肢体畸形矫正等情况。主要有骨折不稳定、关节脱位无法手法复位、严重肢体短缩、术前临时固定、炎症或肿瘤导致的骨破坏等适应症。
1、骨折不稳定粉碎性骨折或开放性骨折因骨块移位严重,手法复位难以维持稳定性时需采用骨牵引。通过持续牵拉力使骨折端保持对位,常见于股骨干骨折、胫腓骨骨折等。牵引期间需定期复查X线片调整重量,通常配合石膏或外固定架使用。
2、关节脱位无法手法复位陈旧性肩关节脱位或髋关节脱位因软组织挛缩,常规手法复位失败时可尝试骨牵引。通过逐步增加牵引力松解粘连组织,常见跟骨牵引治疗髋关节后脱位。需注意避免过度牵引导致神经血管损伤。
3、严重肢体短缩下肢不等长超过3厘米可能影响步态,可通过骨牵引进行肢体延长。常见于小儿麻痹后遗症或骨骺损伤患者,采用Ilizarov技术逐步牵拉促进新骨形成。每日延长幅度需控制在1毫米以内。
4、术前临时固定复杂骨盆骨折或脊柱骨折需手术但存在休克风险时,可先行骨牵引稳定病情。胫骨结节牵引能缓解骨盆骨折疼痛,颅骨牵引用于颈椎骨折防止脊髓二次损伤。待生命体征平稳后再行确定性手术。
5、炎症或肿瘤导致的骨破坏慢性骨髓炎或骨肿瘤造成病理性骨折时,骨牵引可维持肢体长度并减轻疼痛。同时需配合抗生素或放化疗控制原发病。牵引针道需每日消毒预防感染。
实施骨牵引期间应保持针道清洁干燥,每日用碘伏消毒避免感染。观察末梢血运和感觉变化,防止牵引过度导致神经麻痹。定期拍摄X线片评估复位效果,牵引重量需根据肌肉强度逐步调整。卧床期间需进行踝泵锻炼预防深静脉血栓,加强营养摄入促进骨愈合。拆除牵引装置后应循序渐进进行关节功能康复训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