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正常视力通常以1.0或5.0为标准值,对应国际标准对数视力表和无小数记录的视力表。视力检查结果受屈光状态、视网膜功能、眼部疾病等多种因素影响。
1、视力标准国际标准对数视力表中,1.0为正常视力下限,对应无小数记录的5.0。该标准基于最小分辨角原理,能识别1分角视标的视力即为正常。儿童视力发育过程中,3岁可达0.5,5岁接近成人水平。视力检查需在标准照明条件下,使用规范视力表进行。
2、屈光状态正视眼指眼球在不调节状态下,平行光线经屈光系统后焦点准确落在视网膜上。近视患者远视力下降但近视力正常,远视者调节过度易视疲劳。散光患者可能出现视物变形,老视属于生理性调节能力下降。屈光不正可通过验光明确度数。
3、视网膜功能黄斑区视锥细胞密度决定中心视力质量,视网膜周边部主要承担视野功能。视杆细胞负责暗视觉,其功能障碍表现为夜盲。视网膜色素变性等疾病会进行性损害感光细胞,糖尿病视网膜病变可造成不可逆视力损伤。
4、眼部疾病白内障患者晶状体混浊导致渐进性视力下降,青光眼视神经损害表现为视野缺损。角膜炎可引起突然视力模糊,视网膜脱离需紧急处理。弱视患者最佳矫正视力低于正常,斜视可能影响双眼视功能发育。
5、检查方法常规视力检查包括裸眼视力和最佳矫正视力,必要时进行眼压测量、裂隙灯检查。儿童建议建立屈光档案,40岁以上人群需关注老视变化。视力异常者应完善验光、眼底照相、OCT等专科检查。
维持良好视力需注意用眼卫生,保持每天2小时以上户外活动,控制电子产品使用时间。饮食中适量补充维生素A、叶黄素等营养素,避免吸烟及过量饮酒。出现视力下降、视物变形等症状应及时就诊,糖尿病患者需定期进行眼底检查。建议每1-2年进行一次全面眼科检查,早期发现和治疗眼部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