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种脊灰灭活疫苗的禁忌主要包括对疫苗成分过敏、急性发热性疾病发作期、免疫缺陷或免疫功能低下等情况。接种前需告知医生既往疫苗接种反应史、当前用药情况及健康状况,由专业人员评估是否适合接种。
1、疫苗成分过敏对脊灰灭活疫苗中的任何成分如新霉素、链霉素或多粘菌素B等辅料存在过敏史者禁止接种。既往接种同类疫苗后出现严重过敏反应如喉头水肿、过敏性休克等,需永久禁忌接种。轻度局部红肿或低热不属于绝对禁忌,但需谨慎评估。
2、急性发热性疾病体温超过38.5℃的急性感染期患者应暂缓接种,待病情稳定后再行补种。此时接种可能加重原有疾病症状,或干扰疫苗免疫效果。但普通感冒伴轻微流涕、咳嗽且无发热者通常不影响接种。
3、免疫缺陷状态先天性免疫缺陷病、艾滋病未控制期、白血病化疗期间等免疫功能严重受损者禁用活疫苗,但可考虑接种灭活疫苗。使用大剂量免疫抑制剂如器官移植后用药者需延迟接种,具体需由专科医生根据淋巴细胞计数等指标综合判断。
4、妊娠期慎用虽然理论上灭活疫苗对胎儿风险极低,但妊娠期尤其是孕早期非必要不接种。若存在脊灰病毒暴露高风险如前往疫区,需由感染科与产科医生共同评估获益风险比后决定。哺乳期妇女接种安全性较明确。
5、神经系统疾病史既往接种疫苗后出现吉兰-巴雷综合征等严重神经系统并发症者应避免再次接种。未控制的癫痫患者需待病情稳定6个月以上再考虑接种。对于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如脊髓灰质炎后遗症患者,接种前需神经科会诊。
接种后应在现场留观30分钟以监测急性过敏反应,24小时内避免剧烈运动,保持注射部位清洁干燥。若出现持续高热、抽搐、肢体无力等异常反应需立即就医。日常可通过补充维生素A、C及优质蛋白增强免疫应答效果,但饮食调节不能替代正规疫苗接种程序。免疫功能特殊人群建议在接种前进行血清抗体检测,接种后4-6周复查抗体滴度以评估免疫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