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结核患者办理健康证需通过痰涂片检查及胸部X线检查确认无传染性,主要流程包括结核病定点医院诊断、疾控中心审核、指定机构体检。
1、定点医院诊断需在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完成痰涂片检查和影像学评估,连续三次痰检阴性且病灶稳定者可开具诊断证明。
2、疾控中心审核持医院证明到当地疾控中心备案,经审核符合《食品安全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规范》要求后发放审核意见书。
3、指定机构体检携带审核材料到健康证办理机构进行肝功能等常规体检,排除其他传染性疾病后方可领取健康证。
4、定期复查活动性肺结核治愈后需每半年复查胸部X线,持续两年无复发方可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岗位。
治疗期间应严格遵医嘱服用异烟肼、利福平等抗结核药物,避免剧烈运动并保证优质蛋白摄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