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腿骨折的残疾等级评定通常为九级至十级,具体等级需根据骨折愈合后关节功能丧失程度、畸形愈合或肢体短缩情况综合判定。
1、九级残疾骨折后遗留膝关节或踝关节功能丧失超过一定比例,或存在明显畸形愈合影响行走功能,可能评定为九级残疾。
2、十级残疾骨折愈合良好但存在轻度关节活动受限,或遗留轻微畸形不影响基本功能,通常评定为十级残疾。
3、评定标准需参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结合临床检查、影像学报告及康复评估结果进行专业鉴定。
4、影响因素是否合并神经血管损伤、是否存在创伤性关节炎等并发症,以及康复治疗介入时机均会影响最终评级。
建议在骨折临床治疗结束后三个月,携带完整病历资料至当地残联指定医疗机构进行残疾等级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