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侧股骨头坏死通常可评定为四级至六级伤残,具体等级需结合关节功能丧失程度、活动障碍范围及日常生活能力影响综合判定。
1、评定标准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股骨头坏死伤残评级主要考察髋关节活动度、行走能力及是否需要辅助器具。
2、四级伤残双侧股骨头坏死伴双髋关节强直固定于非功能位,或严重畸形导致完全丧失行走能力,日常生活大部分需他人协助。
3、五级伤残双侧病变导致髋关节活动度丧失超过75%,需拄拐行走,站立时间不超过1小时,影响职业劳动能力但生活可部分自理。
4、六级伤残单侧或双侧股骨头坏死致髋关节活动度丧失50%-75%,短距离行走后出现疼痛,可从事轻体力劳动但工作种类受限。
建议携带完整病历资料至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专业评估,同时注意避免负重活动并遵医嘱进行康复训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