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检查应在孕6至8周首次建立产检档案,整个孕期需进行11至13次规范产检,检查时间主要与孕周进展、孕妇基础健康状况、胎儿发育需求、高危妊娠因素相关。
孕6至8周进行首次检查,重点确认宫内妊娠,筛查宫外孕等异常情况,包含血常规、尿常规、B超等项目。高龄或高危孕妇可提前至孕5周。
孕11至13周+6天完成NT超声和早期血清学筛查,评估胎儿染色体异常风险。此时需同步建档并完善全面体格检查。
孕16至20周进行唐氏筛查或无创DNA检测,20至24周完成胎儿系统超声排畸。每4周常规产检1次,监测血压及胎儿生长。
孕28周后每2周产检1次,36周起每周1次,重点关注胎心监护、骨盆测量及分娩评估。妊娠期糖尿病筛查需在孕24至28周完成。
建议孕妇保持规律作息,孕早期补充叶酸,中晚期增加优质蛋白和铁剂摄入,所有检查需严格遵医嘱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