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B超检查一般从孕6-8周开始,主要检查项目有确认妊娠、评估胚胎发育、排除宫外孕等,后续需根据孕周进行规律产检。
1、孕早期检查首次B超建议在孕6-8周进行,通过阴道或腹部超声确认宫内妊娠、胎心胎芽是否正常,同时排除异位妊娠或葡萄胎等异常情况。
2、NT检查孕11-13周需进行NT超声,测量胎儿颈项透明层厚度,结合血清学筛查评估染色体异常风险,此为早期排畸重要指标。
3、大排畸检查孕20-24周需完成系统超声检查,全面筛查胎儿结构畸形,包括心脏、颅脑、四肢等器官发育情况,耗时较长但无创无痛。
4、孕晚期监测孕32周后通过B超评估胎儿生长指标、羊水量及胎盘成熟度,37周后需结合胎心监护判断分娩时机,必要时增加检查频次。
孕期B超需严格遵医嘱按时进行,检查前无须空腹但需适当憋尿,穿着宽松衣物便于操作,若有阴道出血或腹痛等异常需及时告知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