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后甲亢多数情况下可以母乳喂养。产后甲状腺功能亢进主要有轻度甲状腺炎、Graves病复发、暂时性甲状腺毒症、碘诱导甲亢等情况,需结合甲状腺功能指标和药物安全性评估。
1、轻度甲状腺炎产后甲状腺炎早期可能出现短暂甲亢期,通常无需抗甲状腺药物,母乳喂养不受影响,建议定期监测促甲状腺激素水平。
2、Graves病复发原有Graves病产后复发需使用丙硫氧嘧啶等哺乳期安全药物,该药乳汁分泌量极少,家长需遵医嘱调整剂量并监测婴儿甲状腺功能。
3、暂时性甲状腺毒症绒毛膜促性腺激素相关甲亢多为暂时性,通常2个月内自行缓解,期间可正常哺乳,但需每4周复查甲状腺功能五项。
4、碘诱导甲亢含碘造影剂或药物诱发的甲亢需停用碘剂,母乳中碘含量可能短暂升高,建议暂停哺乳3-5个药物半衰期后恢复。
哺乳期应避免使用甲巯咪唑,选择低脂高蛋白饮食,每日补充200微克硒元素有助于甲状腺功能恢复,出现心悸多汗症状及时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