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性肺损伤是指胸部肿瘤患者接受放射治疗后,肺组织受到电离辐射引起的非感染性炎症反应和纤维化病变。放射性肺损伤可分为急性放射性肺炎和慢性放射性肺纤维化两个阶段,主要表现有咳嗽、呼吸困难、胸痛、发热等症状,严重时可导致呼吸衰竭。
放射性肺损伤的发生与辐射剂量、照射范围、个体敏感性等因素相关。当肺部接受的辐射剂量超过耐受阈值时,肺泡上皮细胞和血管内皮细胞会发生损伤,释放大量炎症因子,引发局部炎症反应。随着时间推移,成纤维细胞活化并分泌过量胶原蛋白,导致肺组织逐渐纤维化,影响气体交换功能。临床症状通常在放疗后1-3个月开始出现,早期可能仅表现为轻度干咳,后期可出现进行性加重的呼吸困难。影像学检查可见照射野内磨玻璃样改变或实变影,后期发展为条索状纤维化病灶。
放射性肺损伤的诊断需结合放疗病史、临床表现和影像学特征,同时需排除感染、肿瘤复发等其他疾病。治疗上以糖皮质激素控制急性炎症反应为主,对于慢性肺纤维化可尝试抗纤维化药物,但疗效有限。预防措施包括精确制定放疗计划、采用适形调强技术降低正常肺组织受量,以及密切监测肺功能变化。患者应戒烟并避免呼吸道感染,适当进行呼吸功能锻炼,出现症状及时就医评估。
放射性肺损伤患者需定期复查胸部CT和肺功能,保持居住环境空气清新,避免接触烟雾粉尘等刺激物。饮食上应保证充足优质蛋白和维生素摄入,适量补充具有抗氧化作用的食物如深色蔬菜水果。活动时注意监测血氧饱和度,出现气促加重需立即休息并就医。心理上需正视疾病进展,积极配合康复治疗,必要时寻求专业心理疏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