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性肾损伤分为1期、2期、3期,临床根据血肌酐升高幅度和尿量减少程度进行分期。
1、1期标准:血肌酐升高至基础值1.5-1.9倍或绝对值增加超过26.5μmol/L,尿量少于0.5ml/kg/h持续6-12小时。
2、2期标准:血肌酐升高至基础值2.0-2.9倍,尿量少于0.5ml/kg/h持续超过12小时。
3、3期标准:血肌酐升高至基础值3倍以上或绝对值≥353.6μmol/L,或需要肾脏替代治疗,尿量少于0.3ml/kg/h持续24小时以上或无尿12小时。
4、分期意义:分期有助于评估病情严重程度,1期以消除病因为主,3期需考虑透析治疗,各期均需密切监测电解质及容量状态。
急性肾损伤患者应限制高钾食物摄入,每日监测体重变化,3期患者需严格记录24小时出入量。